在之前的更新中,上海貨運物流公司曾經提到過物流市場中的上海物流公司還有客戶應該了解的一些法律法規。不過物流行業發展至今,涉及到的法規是不會只有這一些的。所以在本文中,上海物流運輸公司就來接著說一些該知道的物流法規。
貨物運至目的地后,如收貨人未在上海物流公司指定期限內提貨的,物流企業可要求收貨人支付保管費。這個也不難理解,而且一般大家也都會這樣做,畢竟是合同關系,上海貨運物流公司是沒有義務來照看這批貨物的,因此支付一定的保管費用也是合理的。
不過,當托運人或收貨人拒付運費、保管費或其他運輸費用時,上海物流運輸公司可留置貨物,但合同中已經約定過承運人不得留置貨物的,就不滿足這條應用的條件,物流企業對其留置的貨物仍負有保管義務。在這個時候企業就獲得了留置權,但是對于這批被留置的貨物也要妥善保管好才可以。
關于貨物損失的問題,如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貨物滅失時,運費按承、托雙方的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話,在公路運輸中,上海物流公司就可能要吃虧了,不僅不能要到剩下的錢,還要把以前收到的錢還給貨主,所以說好一開始就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的承擔。
上海物流公司指出,公路運輸中,如果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時,上海貨運物流公司與客戶之間應依據合同約定來確定損失。如果上海物流運輸公司與客戶之間沒有約定,可以按照交易習慣來確定價格,如果還是無法確定下來的話,就按照貨物目的地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