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公布,2022年,全國社會物流總額為347.6萬億元,同比增長3.4%。在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局勢下,物流行業展現較強韌性,物流需求規模再上新臺階。物流需求的快速增加對傳統人工物流提出挑戰。相比于高成本、低效率的人工配送,無人機物流降本增效、直達偏僻險峻之地且實現“0接觸”配送,這些優勢使無人機配送備受關注,各大物流企業也紛紛加大投入,發展前景一片大好。
不過我國無人機物流仍處于起步階段,無人機物流市場化已經出現一些問題,給無人機物流業可持續發展帶來不少挑戰:將無人機這一新興事物運用到與生活息息相關的物流行業,公眾不可避免地對這一新科技的安全性產生質疑與擔心;無人機的技術研發、人才培養、配套系統建立等高投資也給企業開展無人機物流業務設置較高門檻[1];而無人機物流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機制體系還在探索完善階段。本文從無人機技術發展及無人機物流規范運營兩方面探究行業發展難題,從而探究無人配送物流業的監管機制、法律制度以及政府監管、企業自律、消費者監督可持續發展模式[2]。
1 我國無人機物流的發展現狀
1.1 無人機物流的發展優勢
1.1.1 節約人力降本增效
隨著電商的快速發展,物流需求的不斷上升,地面人力運輸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當代物流業發展需要,尤其對少量多地的分散配送,純靠人力在不同站點與目的地之間往返配送,耗時又耗力,還存在疲勞駕駛等安全隱患,既影響配送效率,也增加人工成本。而無人機依靠計算機實現自主導航駕駛及智能路線規劃,一個技術人員在后臺就可以同時操控多臺無人機進行貨物空中派送,避免地面交通堵塞及交通事故的影響,既節省人力,又能提高效率,帶來更好更快的物流體驗[3]。
1.1.2 空中直達擴大覆蓋
面對地廣人稀、道路基礎設施不健全的農村,人力配送往往耗時耗力、成本巨大,傳統物流運輸供應鏈也很難深入鏈接到一些偏僻區域,但農村恰是無人機物流施展身手的大舞臺,寬闊的空中環境讓無人機可以快速順暢地將貨物直接送達客戶,響應國家數字鄉村發展計劃[4],助力打通農村末端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5]。不僅僅在鄉村,無人機不受地形拘束的優勢還凸顯在海上運輸、應急救援等場景中,契合物流服務場景的復雜化發展趨向,給處在偏僻地區的客戶帶去更加及時、精準的物流體驗。
1.1.3 電力驅動安全環保
隨著公共衛生安全知識的傳播普及,戴手套取快遞、拿快遞前先消毒等現象充分體現了消費者對物流安全與衛生的重視。無人機物流配送減少中轉站流轉,實現“0接觸”配送,正契合廣大消費者的安全需求。此外,在世界的節能減排大潮中,電動無人機無疑順應環保這一時代大潮,其完成配送任務一般純靠電力或其他清潔能源驅動,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契合綠色發展理念,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6]。
1.2 無人機物流的發展現狀
無人機在各細分領域中的運用成熟度存在較大差異,相比在航拍、農業、植保、救災、測繪等領域的應用,無人機與物流業的結合還不那么成熟,正處于高速成長期。亞馬遜公司最早提出無人機送貨概念,于2013年發布無人機遞送服務,谷歌、UPS等多家公司緊隨其后啟動無人機物流項目,在政策的支持引導下迅速發展,并在全球范圍內保持領先地位。此外,歐洲各國也在大力發展無人機在物流業的應用,世界無人機物流行業迅速發展。而我國順豐早在2012年就提出無人機物流的構想,2013年開展載貨試飛。在政府的支持和廣闊市場的激勵下,順豐、美團、訊蟻、京東、縱橫、蘇寧、郵政、中通、圓通、菜鳥、韻達等快遞、電商平臺紛紛試水并布局無人機物流,依靠大疆等科技公司的無人機專利技術,我國無人機物流正快速發展。
隨著政府從基于安全考慮對新科技的謹慎觀望與限制,到看到前景的大力支持與引導,全球無人機物流的發展也經歷了提出概念、探索試驗的萌芽期,專利布局、規模運營的成長期,到現今逐漸市場成熟、競爭加劇的騰飛期,無人機物流正從農村走向城市、從中小型走向大型機、從終端走向末端。三階段無人機物流大致發展歷程如表1所示。
表1 無人機物流發展歷程
摩根士丹利2018年發布的一份藍皮書預測,2040年,全球城市空中交通的產業規模將達1.5萬億美元,其中一半份額是空中自動化配送。深圳市無人機行業協會預計,到2024年,無人機在國內的市場規模將達1 600億元,其中快遞物流方面的無人機市場規模約300億元。可以預見,隨著政府扶持監管政策的完善、物流行業巨頭的關注、無人機技術的提高,無人機將在物流行業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2 我國無人機物流的發展困境分析
無人機物流發展前景的廣闊并不代表其發展路徑的平坦,正如順豐速運集團總裁所說,“物流對無人機而言是一個很好的場景,足夠簡單也足夠復雜”,無人機物流業的發展還受到無人機物流發展問題及無人機物流業規范運營問題的影響。
2.1 無人機物流發展問題
2.1.1 入門門檻過高
發展無人機物流不僅需要掌握相關的前沿技術,還需要充足的研發資金。運用無人機進行物流配送不是簡單地用機器替代人力,背后是一套完整的配套物流配送體系和管理體系,配送體系涉及訂單管理、無人機調度、航線安排、安全管理等,管理體系包括人員管理、技術培訓、人員調度等,需要對現有傳統物流配送和管理體系進行改造。此外,無人機及其硬件還需要長期維修與保養,無人機技術的不斷突破還意味著主要設備還需不斷更新換代。發展無人機物流的前期投入高昂,而技術成果轉化為盈利需要長期不斷的投入以形成規模,這些都構成行業門檻,阻礙無人機物流業發展。
2.1.2 技術人才供給不足
無人機作為新興科技,掌握相關操作技術的專業人才不多。而無人機技術不斷突破更新,更需要成熟的教育體系及時更新知識儲備。國內對無人機相關技術的人才培養還不夠重視,缺乏師資力量、教學經驗和實踐機會[7],尚未形成成熟的專業化人才培育體系。隨著無人機物流的快速發展,相關人才的供需不平衡將不斷加大。
2.1.3 無人機技術有待提高
物流配送給無人機技術提出更高的要求,其續航能力和安全性還有待提高。首先,對于續航能力,目前無人機的續航能力大致為滿載45分鐘,甚至超過1小時,可以滿足大部分短距離、少量配送需求,但對較重、較多量貨物運輸有所限制,也不能滿足少量多次的末端配送需求[5]。其次,對于安全性,包括無人機本身的可控性和第三方不可控的因素兩方面。前者是指無人機要“管住”自己,空中配送的風險更高,一旦出現設備故障或駕駛員操作失誤,不僅會對無人機和貨物造成傷害,還會對地面第三方或公眾的人身、財產造成損失;后者是指外部環境的影響,主要包括異常天氣和人為破壞。無人機作為精密的智能電子設備,在戶外飛行的狀況受天氣和人力的影響,如偶遇風、雨、雷電等天氣,遭到故意打砸搶等,不僅威脅無人機的安全,還會危害地面人身、財產等安全。
除上述問題,無人機還引發公眾對其侵犯隱私權的擔憂,靈活隱蔽的無人機在飛行途中可能記錄下他人隱私,引發公眾對無人機窺視的擔心。
2.2 無人機物流規范運營問題
無人機物流的發展,除了其自身問題外,主要瓶頸還在于政府政策的影響。如世界無人機競賽聯盟競賽主任、無錫市無人機協會副會長所說,目前制約無人機的已經不是無人機本身,而在很多衍生性的東西上。面對短時間迅速發展的無人機物流,政府在監管法律制度與行業監管體系上還存在不足。
2.2.1 監管法律制度缺失
其一,缺乏運營許可制度。2018年,民航局正式對無人機從事經營性活動的準入和監管作出規定,但其第二條卻將載貨類經營性飛行活動排除在外。無人機物流的相關許可只能適用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其較為嚴苛的適飛條件和冗長手續限制了無人機物流的發展。其二,缺乏高位階法律法規。我國關于無人機的相關法律規定基本都是由民航局或者各地政府出臺,低位階法律法規之間出現法律條文沖突,目前較高法律位階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有待正式施行,無人機物流領域缺乏統一高位階法規。其三,缺乏責任分配制度。如前文所說,無人機物流的技術缺陷、易受外界影響等使其具有較高安全風險,容易出現侵權問題,但無人機侵權的法律責任從歸責原則到責任劃分,無法保障被侵權人的利益。
2.2.2 行業監管體系缺失
首先,監管主體不明。按規定,全國范圍內的無人機交通管理由民航局負責,各轄區的則由本轄區地區管理局負責,對跨區域無人機物流的監管缺乏相關的法律規定。且無人機物流涉及不同部門的分段式監管,缺乏關于相關部門監管職責的劃分。其次,標準體系缺失。通用技術標準有利于無人機物流的有序可持續發展,我國關于無人機的標準由中國無人機產業聯盟發布的3個民間自律性通用標準,到國家制定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17—2018年版)》,標準體系有一定進展,但仍不夠全面。無人機安全飛行相關的質量、高度、速度、載重標準以及無人機相關配套設施、平臺建設標準都未明確規定,需要細化完善。再次,監管技術手段缺失。對智能化的無人機的監控需要建立一定的監管平臺以實時監控,在問題發生前提前警告、在問題發生時及時制止、在問題發生后追責挽救。此外,還需要探索預警提醒、技術圍欄等手段,提高執法有效性。
3 我國無人機物流的發展對策分析
要促進無人機物流的快速發展,需要從政策上對開展無人機物流的公司給予支持引導與規范監管。政府既要提出一定的企業補貼政策、規劃建設公共起降場和公共充電樁等相關基礎設施、提供更準確的導航氣象信息以扶持產業發展,也要完善監管法律制度和行業監管體系以督促企業規范運營。
3.1 加大科技創新扶持力度
針對企業發展無人機物流初始科創成本過高、盈利等待期過長等問題,政府應加大補貼力度,通過創新研發、資金支持和稅收等優惠政策[8],推動人才培養,一方面給予觀望企業更大信心開展無人機物流行業,使無人機物流業不斷壯大;另一方面減輕相關企業研發資金壓力,讓各大公司專注于科技研發、體系搭建,以創新帶動中國無人機物流更快更好發展。如今,安徽、成都、陜西等各省都紛紛推出無人機專項補貼計劃,有的省份還特別給予工業無人機更高補貼,助力無人機產業發展。
除了資金補貼,政府還可以支持建設無人機物流所需的相關基礎設施,如科研中心、飛行試驗場、配送中轉站、無人機充電樁等。比如,在2022年,上海在金山等重點區域推動建設無人機試驗區和機場等設施,部署無人駕駛航空器交道管理信息試點,開展適航審定及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在開展安全評估的前提下,逐步開放無人機海島運輸、社區配送、環城綠帶物流等應用場景。各省份可以向上海學習,推動無人機物流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無人機物流走向城市化、走向大型化。
3.2 完善無人機物流業的監管機制
對無人機物流的監管既要考慮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對廣大市場需求的滿足,又要衡量運行安全、權利保護等現實問題[9],對現有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加以完善、改進,以實現無人機物流在規范運營中穩步發展。
首先,完善監管法律依據,構建監管體系。對我國《航空法》進行條文增補或者新修專門立法,使得無人機物流的行業運營、監督管理有高法律位階的統一規范。我國對商業類無人機的生產、銷售、使用、維修等運營全流程制定專門規章,明確無人機物流的經營許可條件、物流無人機的統一標準、無人機侵權的責任分配。各地政府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行業發展狀況對相關規定進行細化微調,因地制宜地促進無人機物流發展。
其次,理清監管職責,明確監管主體。由于無人機的監管具有跨部門性,既涉及物流企業監管,也涉及空中運輸監管,應根據民航局頒發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出臺相關監管辦法實施細則,明晰民航局和地區管理局管理職責。對跨區域無人機配送,開展合作區域間,賦予交通部門、公安部門對無人機運輸途中出現的違法行為的執法權,配備一定的技術手段以實現對無人機物流的事前預防、事中管理、事后處理,如信號干擾、激光炮擊及雷達探測等手段。
3.3 放寬空域使用,簡化起飛流程
從全國來說,目前無人機物流網絡還只是“局域網”,更多是以“特區”的形式存在于城市或者鄉村,現行空域管制下無人機的起飛手續冗長、飛行范圍受限,給無人機物流發展帶來很大阻礙。
隨著無人機及無人機物流的高速發展,空域管理體制也要順應時勢進行相關變動,在考慮空中安全的同時兼顧無人機物流發展,針對無人機的特性簡化飛行申報流程,可新增專門部門負責無人機飛行管理,在管理制度中詳細規定商用無人機的管理辦法,盡可能放寬飛行空域及飛行時間,取消飛行禁區。
此外,擴大空域不能僅靠修改飛行政策,提高無人機技術的穩定性、續航性才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適航問題。要在政府支持下加大對無人機續航能力、導航能力、應急能力的研究,如亞馬遜公司針對減輕無人機被襲帶來的安全風險申請了三項專利,分別是對自動駕駛工具的敵意操控和攻擊規避、無人機定向碎片化、無人機受襲時的安全落地或空中解體。我國企業要加大對相關技術的研究,加強無人機的航行安全性及可控性,無人機能安全飛行,自然就會得到更大空域。
4 結論
2022年8月,我國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發展路線圖V1.0(征求意見稿)》為無人機發展規劃具體時間表:2025年,城市短距離低速輕小型物流配送無人駕駛航空器逐步成熟;2030年,城市中短距離快速中小型物流配送無人駕駛航空器逐步應用;2035年,城市中長距離快速中大型物流配送無人駕駛航空器逐步推廣。相關部門不斷釋放積極信號,隨著無人機物流的不斷發展,將出現更多的扶助政策、監管政策來規范引導無人機在物流領域的使用和管理,無人機物流成為一個政府關注、社會需求、大眾期待的項目。我國還需要繼續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放寬空域限制,各地要把政策落到實處,助力無人機物流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