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黑龍江考察調研期間首次提出“新質生產力”,所謂新質生產力,是以科技創新為主的生產力,是擺脫了傳統增長路徑、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生產力,是數字時代更具融合性、更體現新內涵的生產力。現代物流企業需發展新質生產力,為此,對現代物流企業的財務績效進行分析評價,找出其存在的問題并給出研究建議,明確物流企業的發展方向是發展新質生產力。
不少學者對于物流企業的績效表現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眾多優秀的研究成果。陶文宣以14家上市物流企業的2018年年報數據作為研究依據,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從11個指標中提取企業規模、資金使用、企業成長三個主因子,發現我國上市物流企業競爭力具有差異性,應針對企業自身特點,優化管理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1]。王碧瑤基于“一帶一路”所含省份的68家物流企業為研究對象,采用因子分析法得出“一帶一路”倡議下的物流上市公司財務績效分化明顯,各個企業需要加強區域合作,實現互利共贏[2]。李燕基于價值鏈理論,在傳統財務指標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加入非財務指標的價值影響參數,得到最終的修正后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價值評級結果[3]。王紅研究發現物流業的發展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是雙向互動[4]。崔宏凱等提出當前我國仍存在物流業與制造業、數字產業、供應鏈、經濟增長等聯動不夠、協同不強等問題[5]。
通過研讀眾多研究成果可見,針對財務績效評價體系的研究,獲得眾多學者的關注,現已形成了數量可觀的研究成果。但是綜上研究也發現,當前國內對物流業財務績效的研究,仍存在可進一步研究的空間:當前很多研究的決策單元對象僅局限于物流業中的單獨分支,如針對港口企業的財務績效評價,因此進一步的研究可以將研究主體聚焦于物流業整體。因此,本文運用因子分析法,采取2022年中國131家物流業上市公司,分析其發展情況并提出發展建議,以更好地提高其財務績效水平,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一,客觀性原則:選擇能夠客觀、準確地衡量公司財務績效的指標,避免主觀性過高或容易被誤解的指標。
第二,戰略一致原則:指標應與公司戰略目標和業務模式相一致,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公司的戰略執行情況和業務效果。
第三,衡量價值原則:選擇具有衡量價值的指標,能夠為決策者和投資者提供有關公司績效的重要信息,幫助他們做出準確的評估和決策。
第四,可比性原則:指標應具有可比性,即能夠與行業標準或競爭對手進行比較,有助于評估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競爭力。
第五,可操作性原則:選擇的指標應具備對業務決策和運營改進有指導作用的特點,能夠為管理層提供實際指導和可執行的建議。
第六,綜合性原則:綜合考慮多個指標來評價公司的財務績效,避免過度依賴單一指標,以充分反映公司的整體績效情況。
最終,在選擇財務績效評價的指標時,應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行業特點和戰略目標進行綜合考慮,確保選擇的指標具備合理性和可靠性,能夠全面評估公司的財務績效[6]。
在剔除了ST公司、*ST公司、物流企業非主營業務的公司以及財務數據不足等企業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了131家上市公司,選取了2022年具體財務指標數據進行財務績效評價分析模型的構建,數據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缺失數據通過企業年報補缺。
針對物流企業,邀請部分專家進行訪談,聽取專家意見,再進一步進行文獻梳理,獲取相關信息,最終從4個維度選取用以評價企業財務績效的11項指標,4個維度分別是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和發展能力。財務指標的類型、名稱、計算方法和符號表示如表1所示。

本文使用SPSS27.0軟件運用因子分析法對131家物流上市公司2022年的11項財務指標數據進行處理,其結果如表2所示。因子分析法有特定的適用條件,需先對選取的指標進行KMO值和Bartlett球形檢驗,以判斷所選指標是否適合做因子分析。具體來說,指標通過適用性檢驗需同時滿足KMO值大于等于0.5和Bartlett球形檢驗呈現顯著性兩項條件。

根據結果顯示,本文選取的樣本數據的KMO統計值為0.686,大于0.5,表明該統計樣本適用于因子分析;同時,Bartlett球形度檢驗的近似卡方為1 597.186,自由度為55,顯著性為0,統計量的sig.值通過1%的顯著性檢驗,說明原始變量間存在較強的相關性,也說明其適用于因子分析。

注:提取方法為主成分分析法。
由表3公因子方差可以看出,提取之后的變量共同度最高為0.959,共同度越高表示被公因子解釋的程度越高,即所選的數據也是合適的,基本上可以被因子解釋,適合用因子分析法。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進行公共因子的提取,通常將特征值大于1的成分確定為公因子。由表4可知,前4個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且累計方差貢獻率達到90.288%,即該模型能夠反映90.288%的信息量,滿足累計貢獻率高于80%的要求,說明這4個因子可以充分反映本文選取的11項指標代表的財務信息。因此選取這4個公因子來衡量物流企業上市公司的財務績效。這4個公因子的總方差解釋分別為32.029%、22.583%、18.181%和17.495%。
在提取公因子后,對公因子進行命名。由表5旋轉后的成分矩陣可知:
公因子1在營業毛利率、營業利潤率和息稅前營業利潤率上具有較高的載荷,這些因子能夠體現企業的盈利能力,因此將公因子1命名為盈利能力因子;
公因子2在速動比率、現金比率和資產負債率上具有較高的載荷,這些因子體現了企業的償債能力,因此公因子2被稱為償債能力因子;

注:提取方法為主成分分析法。
公因子3在流動資產周轉率和總資產周轉率上具有較高的載荷,這些因子能夠體現企業營運能力,因此將公因子3命名為營運能力因子;
公因子4上載荷較高的是營業利潤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和可持續增長率3個指標,尤其受到營業利潤增長率和凈利潤增長率的影響程度較大,因其可以反映企業的發展能力,可將其命名為發展能力因子。
將保存后的變量進行回歸,得到2022年的成分得分系數矩陣,如表6所示。

注:提取方法為主成分分析法;旋轉方法為凱撒正態化最大方差法,a.旋轉在5次迭代后已收斂。

注:提取方法為主成分分析法;旋轉方法為凱撒正態化最大方差法。
根據表6,建立因子得分模型:

根據表6中提出的4個公因子,將4個主成分按照其方差貢獻率為權重,得出財務績效綜合評價模型,再根據模型計算2022年各物流企業的綜合績效得分及排名,如表7所示。

由表6可知,2022年131家物流企業上市公司中,有61家企業的因子得分大于0,占比為46.56%,這部分企業財務績效表現較好,而有70家企業的因子得分低于0,占比為52.67%,說明目前我國物流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財務績效表現不佳,存在較高的財務風險,物流企業上市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水平有待提升。第一名綜合得分達7.84分,最后一名僅為-2.84分,說明我國物流企業2022年財務績效水平差異化明顯,行業發展不均衡。
在公因子得分的橫向比較層面,131家物流企業上市公司中只有永泰運、圓通速遞、招商南油、密爾克衛、寧波遠洋、嘉友國際和日照港7個公因子得分全部為正值,說明這7家公司在財務能力方面表現比較均衡,其他物流企業上市公司內部盈利、償債、營運、發展能力差異較大,至少存在一個方面的短板,需要協調發展。春秋航空、龍洲股份、深圳機場、江西長運和華夏航空5家公司4個公因子得分全部為負值,說明企業財務績效表現較差,要強化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積極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
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公因子1(盈利能力因子)得分最高為重慶路橋,得分最低為海航控股和海控B股,得分分別為2.877 15和-4.135 85,差距較大,表明物流企業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參差不齊。131家企業中有61家企業盈利能力得分為負值,占比46.56%,反映出運輸業盈利能力表現一般,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公因子2(償債能力因子)得分最高為中鐵特貨,得分最低為宏川智慧,得分分別為4.069 92和-1.348 72,差距較大,不同物流企業上市公司償債能力參差不齊,其中52家公司公因子得分為正,79家公司公因子得分為負,占比60.31%,表明我國物流企業上市公司整體償債能力表現欠佳。
公因子3(營運能力因子)得分最高為遠大控股,得分最低為海航控股和海控B股,得分分別為6.391 87和-1.175 05,該指標的差距最大。131家企業中有89家企業營運能力得分為負值,占比67.94%,反映出物流企業上市公司營運能力較差,有待改善。
公因子4(發展能力因子)得分最高為中國國航,得分最低為深圳機場,得分分別為0.720 45和-4.072 01。131家企業中有115家企業發展能力得分為正值,占比87.79%,反映出物流企業未來發展能力較好,但深圳機場發展能力因子得分最低且4個公因子均為負值,說明該公司財務績效較差且未來發展前景較差。

通過對131家物流企業的財務業績進行因子分析,對其綜合得分進行排序,發現2022年我國物流企業上市公司的總體財務業績表現不佳,企業之間的層次差異很大,行業發展不均衡。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本文給出了4條建議。
物流企業應加強供應鏈管理,提升業務流程的可視化和協調能力。通過引入先進的物流管理系統和技術,實現貨物在全流程的追蹤和監控,提高供應鏈的效率和可靠性,進一步提升企業財務績效。
上市公司應注重運營管理,優化運輸和倉儲流程,提高效率和服務質量。同時,加強成本控制,通過合理采購和供應鏈管理,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物流企業應加大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投入,引入先進的物流技術和設備,提高業務效率和競爭力,積極發展新質生產力。例如,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實現智能化的物流管理和運作。
上市公司需要加強風險管理和企業治理,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通過規范化的運營流程和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確保企業穩健發展和投資者利益。